罵一句王八蛋、耍流氓差點要賠數十萬!台北一名包子店老闆娘因故與親戚發生口角,一時氣憤在大街上辱罵對方,結果被告上法院。台北地院審酌雙方財力以後,判決老闆娘需賠償對方三萬元精神慰撫金。(潘千詩報導)
判決書指出,在台北木柵經營包子店的冷姓老闆娘,前年底因為親戚的搬家問題,就直接在一樓辱罵對方「王八蛋、耍流氓」。被罵的親戚認為,冷姓老闆娘不顧街坊鄰居的看法直接罵人,讓他感到相當丟臉,因此提告求償。
台北地院審理期間,老闆娘坦承罵人,但她辯稱兩人爭吵的起因是因為親戚把她趕出家門,而且她要返回屋裡取回家俱、物品時也遭對方拒絕,同時還被謾罵要她滾回大陸,更作勢要踢人下樓,她才會一時氣憤難平,出言辱罵對方,絕無惡意貶損他人名譽。法院認為,在公共場合罵人就足以貶損對方人格、尊嚴,必須賠償損失。審酌老闆娘單親必須獨立撫養未成年子女、名下沒有不動產,考量雙方財務狀況後,認為親戚求償的三十萬元過高,所以最後只判准三萬元的精神慰撫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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